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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个定性、24个定量项目,国家建立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

医政医管局 202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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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7月31日发布《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和《公立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供各地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评价。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指出,当前,公立医院到了从“量的积累”转向“质的提升”的关键期,要抓好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落实。

《评价指标》围绕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要求进行设计,并与全国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工作有机结合,按照指标精炼、可操作、可衡量的原则,制定了指标。围绕党建引领、能力提升、结构优化、创新增效、文化聚力等五大方面,各细化为18个和24个具体定性、定量项目。

《评价指标》围绕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要求进行设计,并与全国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工作有机结合,按照指标精炼、可操作、可衡量的原则,制定了指标。围绕党建引领、能力提升、结构优化、创新增效、文化聚力等五大方面,各细化为18个和24个具体定性、定量项目。

在结构优化方面,《评价指标》通过评价手术结构和收支结构,推动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引导公立医院落实功能定位。

在创新增效方面,《评价指标》通过评价智慧医院建设、科研经费、百元收入能耗占比、费用消耗指数,引导公立医院不断提升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推进医学科技创新。用“智慧医院建设”考察了公立医院在智慧化时代的创新运营方法。在管理创新方面,用“费用消耗指数和万元收入能耗占比”考察了公立医院的创新管理结果。

文末附《评价指标》文件下载。


关于印发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的通知


国卫办医发〔202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

为进一步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和《公立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以下统称《评价指标》),供地方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评价。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开展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工作,应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围绕《意见》要求,有机结合全国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绩效考核工作,综合考虑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区域医疗服务能力评价等内容,按照指标精炼、可操作、可衡量的原则设置评价指标,引导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全面贯彻落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各项要求。

二、评价内容

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相关指标基础上,按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要求,充分考虑公立医院资源消耗、专科服务能力建设等内容,围绕党建引领、能力提升、结构优化、创新增效、文化聚力等五方面内容建立指标体系。

(一)党建引领。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升干部人才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夯实党建工作责任,以党建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衔接《意见》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的工作要求。

(二)能力提升。引导公立医院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改进医疗质量,补齐专业专科短板,构建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衔接《意见》中“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与“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的工作要求。

(三)结构优化。推动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引导公立医院落实功能定位。衔接《意见》中“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与“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的工作要求。

(四)创新增效。强化公立医院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加强智慧医院建设,推进医学技术创新。衔接《意见》中“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和“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的工作要求。

(五)文化聚力。引导公立医院持续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适宜、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衔接《意见》中“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文化”的工作要求。

三、组织实施

(一)统筹部署评价工作。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工作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同步推进。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可以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重点工作,适当补充反映本地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特色指标。

(二)科学实施评价工作。除特殊说明外,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对象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评价工作按照年度实施,数据时间范围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将拓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平台”功能,升级形成“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与高质量发展评价平台”(以下简称评价平台),嵌入《评价指标》所需数据,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相关数据同步采集、质控、计算、分析、反馈,减轻医院填报压力并提升工作效率。各省份可根据反馈数据,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评价,按年度将辖区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评价结果上传至评价平台,并可针对不同类别和级别的公立医院提出差异化要求。

(三)分步推进评价工作。2022年起,国家卫生健康委使用《评价指标》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医院的高质量发展成效进行评价分析,其他医院的评价工作由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结合各地工作进展,研究适用于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成效评价的指标体系和参考指标值。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到与绩效考核等工作有机结合。在评价过程中,继续健全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形成数据质量追踪机制,发挥大数据分析优势,持续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评价工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二)形成改革发展合力。各地、各单位要把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推动深化医改政策落地、将改革政策传导至医院和医务人员的重要抓手,通过深化改革破解体制机制问题。切实加强综合监管,形成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发展合力,为公立医院健康有序发展提供良好政策环境。

(三)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各地要建立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信息和结果的部门共享机制,强化结果应用。通过评价结果有针对性地指导医院优化学科布局、强化专科建设、提升工作效果、改进医疗服务、提升管理能力。

(四)加大总结宣传指导。各地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经验、挖掘典型,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推动落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要求,以点带面推动全国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各地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附件1: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

附件2:公立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